让生活出行更加“有爱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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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集体采访活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行解读,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日前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本法重点保障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同时也强调普惠性。“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说,比如孕妇、负伤人员等群体,在一定情况下也需要无障碍设施的帮助。
此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我国在无障碍建设领域取得巨大成就,但仍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石宏介绍,如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领域不全面、无障碍环境的发展不平衡,由此带来“数字鸿沟”和“服务赤字”等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通过制度设计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无障碍环境将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主任周建介绍,中国残联先后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等赴12个省份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意见。在法律制定和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级残联和残疾人代表积极参与,特别是受全国人大委托,中国残联征求了5万余名基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的意见建议。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作出专章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等,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努力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生活出行更加“有爱无碍”。
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涉及硬件设施建设,也包括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软件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近年着力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从“无”到“有”再到“优”。开展专项行动,推动1735家残疾人、老年人常用的网站和手机App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截至去年底,累计改造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数量超1亿台,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开发“残健融合型”无障碍智能终端产品,更好帮助残疾人、老年人乐享智慧生活。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人才培养作出专门规定。“为主动适应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近些年国内一些科研院所、高校、学术团体等开始优化专业设置,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周建说,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贯彻实施,对无障碍专业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中国残联将推动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和鼓励无障碍人才培养。
本报记者 史志鹏《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8月24日 第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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