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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设赌场“捞钱”,宜州2名男子被判刑

来源:河池中院

田野树林、民宅院内

许多男男女女挤在这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有抽头渔利的开设赌场之人

有“不辞辛劳”搞气氛的赌场股东

还有幻想着立马暴富的赌徒

眼看着人人都掌握了

“发家致富”的密码

等待他们的却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巫某、覃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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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3年1月21日至3月1日,被告人巫某在其位于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的家中,开设以扑克牌“三公大吃小”为赌博方式的赌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期间,被告人覃某受巫某邀请,成为赌场的股东,负责在赌场参赌增加人气吸引其他赌徒参赌。该赌场陆续开设约15天,每天参赌人员20余人。

2023年3月1日3时许,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当场查获巫某、覃某及参赌的黄某等近30人,扣押赌资54900余元。案发后,巫某已退出违法所得47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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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被告人巫某、覃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巫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巫某系开设赌场的组织者、经营管理者,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覃某受邀成为赌场股东,负责在赌场参赌增加人气吸引其他赌徒参赌,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巫某、覃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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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被告人巫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覃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赌博行为害人害己。无论是线上赌博还是线下赌博,都不要抱着侥幸、暴富的心理去尝试任何类型的赌博甚至开设赌场,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因此,大家一定要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赌博,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拒绝不法行为,莫给人生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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