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警方相继破获4起非法采矿案件 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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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3月10日电(回佳)松花江流域已于2008年被批为省级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沿江两侧禁止采砂破坏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2022年12月份以来,松花江沿岸富锦段发现有盗采江砂情况,佳木斯市公安局富锦市公安局民警连夜守候、果断出击,连续破获四起非法采矿案。截止目前,已经对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扣押涉案车辆十余台,扣押盗采江砂两万余方,涉案价值200余万元,遏制住了盗采泛滥现象,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行为,有效保护了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环境。
2022年12月下旬,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两处储存涉嫌非法开采的江砂,经调查,两处存放的江砂都是村民王某明雇佣铲车等车辆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砂所得,经鉴定两堆非法开采江砂测绘为8918.2方。
2023年1月14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约300米处的场地内有涉嫌是非法开采的江砂。经走访调查,该场地存放的江砂是由黑双鸭山居民徐某发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铲车等车辆在大榆树镇江坝内非法开采所得,经鉴定徐万发共计非法开采江砂2391.8方。
2023年1月11日晚,富锦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在辖区某农场江坝北侧浅滩上发现有人涉嫌非法开采江砂。经调查:富锦市居民郑某宝、陈某等人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间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钩机、铲车、翻斗等车辆非法开采江砂共计11045.3方。
2023年2月21日,富锦市公安局接到线索举报称有人在辖区江坝一侧非法开采江砂。经调查:2023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富锦市居民王某伙同王某友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雇佣铲车、翻斗车等车辆非法开采江砂4118.1方。
警方提示:天然砂石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和破坏。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决策部署,紧盯破坏矿产资源犯罪新动向,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方针不动摇,坚决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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